第(3/3)页 这个时候,小金早就从黑娃头顶一跃而起,真就跟武林高手似的,见狼就咬。 专门攻击狼身上的弱点,喉咙,后门,腰下肚皮。 它速度太快,角度太刁钻,牙齿还太锋利。 那家伙,一个照面,整个狼群全倒地了。 咬碎喉咙的狼,情况还好,死的没什么痛苦。 被小金开膛破肚的狼就惨了,滚烫的狼血直接淌了一地。 “惨归惨,疼归疼,开膛破肚,也还是有救的。” “看在你们狼群成员越来越少的份上,我就留你们一命……” 陈凌挥手将开膛破肚的狼收进洞天之中,这狼和狗一样,开膛破肚不是致命伤。 哪怕肠子掉出来,只要内脏没什么大的伤势,再缝回去,照样能活。 有的两三个月的小狗,肠子沾了土灰啥的,奄奄一息,半死了,照样也能救回来。 狼这种野外生存的,比狗还要顽强。 就更不用说了。 “好了,你们两个家伙天天让你们带娃,带的也烦了,这下舒展开筋骨了,自己去找地方吃点热乎狼肉去吧。” 陈凌拍拍两条狗的大脑袋。 知道它们虽然习惯了吃熟食,但经常狩猎的狗,都是‘嗜血’的。 对新鲜温热的血液,有着渴望。 黑娃小金两条大狗这段时间,为了在家看娃,那真是的快给憋坏了。 进山除了让它们放开了和野兽战斗一番,最重要的是,也让它们尝尝新鲜的血肉。 要不然,时间长了,它们自己也受不了。 “汪汪汪!” 黑娃最是兴奋,拖着一条狼尸就到一边啃吃去了。 还是小金稳当,舔了舔陈凌,又撒欢的哼哼唧唧围着他蹭了好一阵,才到一旁去享用大餐。 “吃吧,吃吧,吃完了咱们再往大秦岭深处去。” 陈凌把黑色的驮马也收进洞天中去,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狼群窜出来的方向,自己去查看情况。 很快他发现了更多的不对劲。 “怎么会?又有这么大的野猪蹄印?!” “这都快赶上苗寨那里的野猪王了吧?” 陈凌走到狼群出没的方向,一路追踪下去,不到二里地,就见到了令人心惊的巨大蹄子印。 在积雪中都踩出了粗壮的大洞,留下的粪球跟皮球似的,赶得上大象拉的屎了。 “靠,不是吧,山里有野猪王我也不怕,怎么这野猪王身上也带着血?” “刚才那个野猪蹄印带血,这么大的野猪王蹄印也带血?” “这踏马山里到底出了什么东西啊?” 第(3/3)页